分析如下:
1、工勤编制人员一般有所在地区编制办或其他相关组织根据需要核定、由用人单位报备后找录用,并由财政统一支付薪酬,但其不同于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
2、不同于公务员是其不能取得相应执法权限,不能对外执行行政事务,其薪酬和职务规定不适用公务员考核、职级职务等相关规定;
3、不同于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其工资来源于行政拨款,而非自筹资金,从其工作内容看,处于单位从属性质。
扩展资料
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机关工勤编制属于事业编制。但是与普通的事业编制不同的是其工资来源于行政拨款,而非自筹资金,从其工作内容看,处于单位从属性质。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执行《劳动法》:
一、根据《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劳动特点,凡与工勤人员普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其工勤人员的管理依照《劳动法》进行。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其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决定》(国务院1995年174号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其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五、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单位的工勤人员,其管理和依法监督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
工勤编制人员一般有所在地区编制办或其他相关组织根据需要核定、由用人单位报备后找录用,并由财政统一支付薪酬,但其不同于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
机关工勤隶属行政机关管理,虽然不是公务员但同样系国家正式编制,由财政拨款。
事业工勤在行政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如建设局、人社局以及乡镇、街道等单位下属均有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有的是财政拨款,有的是自收自支。
从短期来看,一般事业单位的工资会略高于行政机关(比如教师就是事业编制,工资普遍高于公务员,因为事业考级很容易,只要年限到了就是中级,岁数大点的一般都是高级,而一般基层公务员要升个副科竞争都很大)。另外就是事业工勤干满一定年限后可以直接申请转为事业管理人员。
从长期来看,以后部分事业单位会根据业务性质等转为企业。
所以哪个好,哪个坏,还是要根据具体单位进行衡量。
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其工作岗位是专门的工勤岗位,在好多年前是以工代干的存在,是历史遗留问题。
是的,否则我相信你也不愿意费这么多劲进这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