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些要求:1.自愿报考本计划。2.自愿签定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并至少服务5年。3.同意毕业后由学校将档案、户口、学位及学历证书统一寄至协议单位。4.若不按协议就业,本人按有关违约规定,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注:考生若同意上述4项内容,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即可确认有报考资格。 还有: 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份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