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房产归属有法力效力吗?

2024-11-26 11:49:3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首先,既然AB已经到民政局去协议离婚了,那么他们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应该是已经经过民政局的确认了的,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是不会存在争议的了。既然如此,A已经在协议书中承诺了房子归C所有了,相当于法律上规定的赠与行为,只要没有那几项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那么,该财产自然已经是C所有,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就A将房子转卖,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是因为目前房子是公司名下的,这样的买卖风险很大,可能买的人不怎么会有,即使有了,因为房子并没有过户,所以即使成立了买卖关系,房子的所有权也不受影响;但是如果A后来取得了署其名的房产证,此时第三人买了这个房子,如果他是善意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房子只能是该第三人的了,C可以向A主张要求售房款而已。比较安全的做法是,看现在是否能在不能办个人房产证的情况下,用C来替代A,办理一下变更手续;或者个人房产证出来的时候,立马去进行过户。

回答2:

可以凭离婚协议保障其权利,但是这个是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民法上的诉讼时效,关于这个概念你可以自己去查查资料详细了解一下,我只简单地告诉你,这个时效是两年,自你知道权益被侵害时起开始计算。为了避免纠纷,还是建议你们尽早办理产权转移。只要是结婚前申请产权的,都算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