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5月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而对方已去国税局认证抵扣了,怎么处理?很着急!谢谢!

2024-12-19 21:44:3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这属于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开具发票,得有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通知单,你才能开具红字发票冲销销项,如果没收到你只能先做销项在以后收到后再做冲减。作废发票不齐全只能先不到税务机关申请作废,计销项提税,今后冲减,可以领购发票。另外对方不申请红字发票申请单和通知单,不做进项税额转出是偷税,要付法律责任,可以告诉他积极配合。如不配合像这样的合作伙伴没必要继续的。

回答2:

知道作废了 对方还拿去认证,这不是自找麻烦嘛。作废的发票不能开红字的,既然已经去认证了,到时候后台比对通不过,税务局就会找你们的对方的。你也不用着急 等等看吧。

回答3:

发票误作废貌似要罚款。

你们单位去国税开红字发票,然后对方单位做进项转出

回答4:

因为你是5月份已经作废了的,对方现在(7月?8月?)拿去抵扣的话,在税局的后台处理中会对比出此份发票不能抵扣这样子的(因为你5月份已经抄税了)。
其实你最好再和对方沟通一下,让他们在抵扣的月份做一个进项税转出

还有,已作废的发票是不能开具红字发票的……

如果对方不愿意做进项转出的话,就只能和专管员联系了。

回答5:

一、发票作废必须在所有联次齐全的情况下才能作废。
二、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有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三、开票方未报税,误作废发票可不做任何处理。
四、发票认证的次月增值税稽核协查系统自动比对出无对应报税信息的抵扣联发票,并自动发出协查函,不进行专票抵扣,并要求受票方做进项转出。
五、开票方和受票方都不需要开红字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