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申请人到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供土地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核查;2、拟开办的停车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施划完毕,场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备;3、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组织对经营性停车场的初步勘验工作,达到要求的上报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报送行政审批中心。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申办人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继续完善;4、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对停车场进行现场勘验,达到要求的,通知行政审批中心发放《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5、取得《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后,申请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