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军人家属的医疗优待也分为几个方面:半费或者免费待遇、医疗包干待遇、领取医疗补助费,具体内容可查询当地医疗组织。
军人家属住房待遇规定较多,大概有以下几点:干部牺牲或病故后、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住城镇的未随军干部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和士官家属住房,由家属所在单位分配住房,在单位分房时可享受双职工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房管部门负责解决住房。
另外还有军人婚姻保护法、军属抚恤待遇、探亲条例等福利待遇。
现役军人在部队过世的,原军属就会改变为“病故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享受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的待遇,由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发给每人每年2500元以上的“遗属定期抚恤金”(2019年8月1日起为22610元/年,2020年8月1日起平均提高10%;各地政府依据财政可有另外的提高,当然经济落后省市区是没有提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