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
《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其实你只要能够证明你符合上述条件,你们就是合伙关系。
另外,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体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是指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的资产。
所以你退伙的话不仅仅是你出的15万,还有经营所取得的收益和所负的债务。
如果有收益的话自然好,如果有债务的话看看下面: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简单地说就是如果欠别人10万,对外你们两家要偿还别人10万,内部这10万原则上由你们两家按照出资比例承担,但是如果欠别人50万,那么首先对外要绝对偿还这50万,超出出资额的,谁有钱谁出。但是超出自己出资比例的钱可以向自己的合伙人进行追偿。
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民通意见》第52、53、54条对退伙作了具体规定: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规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规定的,原则上应予以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其实就你讲的情况,就是对方想退伙,只是他要求继续经营手机店,所以想让你退出。你可以拒绝他的要求,等他选择退伙,他既然是出于想独自获利的想法,肯定是客观上对你的利益造成了损害,所以你可以在分割合伙财产时向法庭要求除了你应分得的那部分外,对方给你适当赔偿。
但出于亲戚关系,你自己考虑要不要提出赔偿的事,如果不要求赔偿,你们可以不经法院,先关上门自己协商,实在不行,再考虑起诉。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因为你们没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如果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上再没有你的名字,那么你现在首要做的就是,赶紧收集证明你出资15万的证据。否则你和表弟关系弄僵后,他要是不承认,你就惨了。
此乃当务之急
如果在合作初期,你们就产生矛盾,今后还如何能合作下去?
最好的办法就是你退出来,这样你既没有受到损失,也能防止进一步产生矛盾,给你的资金带来危险,何乐而不为呀?
切记。
这与是否签订合伙协议没有太大的关系。
主要证明你实际投资而不是借款即可。
如果,双方无法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最好的办法就是请求法院解决,即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