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
三、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不过可以提前告知物业公司代为检查和配合排查漏水原因。
如果小区没有物业公司,一些小修小补就只有找当地的社区,或是自己动手解决。
物业公司是近几年,随着房地产的发展才出现的新事物,其运作模式是,向小区业主收取一定数量的物业费,用于日常开支或支付人员工资,然后向小区居民提供诸如小修小补,道路维修,小区安保,清洁卫生,二次供水等的服务。
尽管物业公司存在运作不透明,干活不积极等问题,但也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总的来说还是利大于弊。
因此,拥有物业的小区,其卫生状况,安保情况都比没有物业的小区要好很多,对于它们存在的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及当地社区可以共同协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