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合伙人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如果首位合伙人同你之间相互信任,也看好合伙项目的商业价值,并且能够说明他引入的其他合伙人在未来公司合伙人的优势,比如技术优势、市场优势或资金优势等,这样应该有利于相互间的合作。如果你是合伙项目的主要出资人,你也可以表明自己可以承担出资的大致额度,以打消对方的顾虑,等你们两人在这几点上有了比较清楚的交流和共识之后,对方应拟定一份参照《公司法》为基础的合伙人协议(俗称“君子协议”),并安排其他合伙人一起见面,在各方合伙人都没意见的情况下,即可正式向工商管理部门申办公司执照,从法律上确定合伙人在公司里的权利和义务。
你没错
被合伙人欺骗的人不在少数了,而且,合伙人越多,人心越不齐,生意根本做不长久,特别是合伙人和你不熟,你还要去防账目上的事,很累
而且出资的事,是要大家坐在一起商讨的,是要留会议记录的,不然就是空口说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