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法律意识都很强,美国人喜欢打官司,在美国是没有诉讼费的,只要美国人觉得自己委屈了,受了欺负就可以把这件商品,这家公司告上法庭。美国人觉得这是纳税人应该提供的服务,所以在美国上法庭是经常的事情。当美国人觉得苹果和三星手机有致癌风险的时候,自然不会吃这个亏,一定会去法庭起诉,最主要的是要赔偿金,这充分说明了美国人是相当精明的,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
苹果电子是美国本土的企业,至于媒体曝光,也是先从美国本土开始的,所有的调查,还有试验,都是在美国当地公布的这些讯息,所以作为主人翁的美国人,掌握了一手的资料,去法院起诉,又没有诉讼费,就像打电话报警一样简单,自然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了。
作为美国的法庭,也是对美国公民高看一眼,本国的公民,本土取证,当地媒体曝光,这些都是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难道还要一个外国人跑去美国当地,取证、调查,并且起诉吗?先不说浪费的人力,精力,还有财力,光是一个外国人,你在美国的法庭上能有什么优势?
美国人法律意识强,用法律的武器来为自己维权,尤其是手机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现在人们已经离不开它了,如果使用它的过程中给人们带来了致癌的风险,那么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这是多么严重的一件事情啊,为什么不为自己维权?一定要起诉的。从这点而言,美国人起诉苹果和三星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绝对的维权行为。
之所以起诉的是美国人,主要是因为美国人他们这个法律意识很强。
因为这些美国人其实特别的注重自身的权益,有一点不对都会起诉。
因为他们的法律意识很强的,受到一点就会起诉的。
当然是因为美国人对于自己的身体健康看得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