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纠纷中住所地不同的几个原告向同一被监禁被告提起的必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

2024-12-18 16: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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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应当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因遗产继承纠纷发生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不适用一般诉讼中的原告就被告普通管辖原则。
3. 如果不是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而是其他普通纠纷诉讼:
被告被监禁的,应当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原告有多个,各原告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哪个法院先立案,就移送至哪个法院合并审理。
4.以下法律规定供参考:
(1)《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回答2:

由监狱所在地或起诉人所在地基层法院进行管辖。

回答3:

原告就被告,由被告住所地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