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问题
贺某父母早亡,一直由叔叔汤某抚养,贺某继承了父母一大笔遗产,汤某为了日后能得到财产,让未成年的贺某立下遗嘱,死后由汤某继承贺某的全部财产。贺某成年后结婚生子,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不幸的是,贺某在一次意外中去世。贺某死后,汤某拿出遗嘱要求继承财产,但贺某的妻儿不同意。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据《继承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在这则案例中,贺某在立遗嘱的时候尚未成年,虽然之后成年,但当时所立的遗嘱仍属无效遗嘱。汤某无权取得贺某的遗产,贺某的遗产应由其妻儿来继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