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婆婆出钱买的房子,写的我的名字,现在要离婚了这房子怎么算?

2024-11-24 11: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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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原因在于婆婆在你们夫妻结婚后。出资购买房屋,确登记在你的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如下;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2:

会有两种结果:
一、婆婆出资算赠与,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你婆婆出资算借款,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你婆婆出的钱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偿还。实务处理上还要结合婚姻时间长短、有无婚生子女、有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对婚姻有无过错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处理,不会简单的一半一半。

回答3:

仅从你表述上看,会有两种结果:一、你婆婆出资算赠与,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你婆婆出资算借款,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你婆婆出的钱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偿还。
实务处理上还要结合婚姻时间长短、有无婚生子女、有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对婚姻有无过错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处理,不会简单的一半一半。
ps:如果夫妻两人协商一致怎么分,那就爱怎么分怎么分。

回答4:

这个房子虽然是你的名字,但是是你婆婆出钱买的呀,肯定会一家一半儿吧。

回答5:

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