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取结婚证,双方同居了,女方拿了男方十万块钱后提出分手,男方是可以拿回这笔钱的的,因为这个钱并不是他们的共同财产,也没有结婚,只是南方的钱被女方要去的是可以要回的
如果十万元不是结婚礼金,是你自愿给对方用的,也没有借条或证据,那么你的钱很难拿回,但如果十万元跟对方及其父母说明的,当然可以要回。
未领取结婚证双方同居了,女方拿了男方十万元钱后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可以拿回这些钱,同居是双方自愿的,拿了钱后提出分手,如果她不愿意反还这个钱你可以报案,是否有欺骗行为。
乐意为你解答,
很明显的就是骗钱,
即使双方同居了,也是自愿的。
男方可以报警,
因为女方涉嫌欺诈。
男方能要回来的,毕竟十万块数字有点大的,最好有什么证据证明女方拿了这钱,到时打官司也好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