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不良记录都对行为人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
1、大家生活中讲的案底包括一切受过法律制裁的不良记录。
2、不是所有的不良记录都对行为人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在入学、招工等只有受过刑事处罚的才会有所影响。
3、关于出具无犯罪记录的定义。
例如:浙江省《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刑事
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
(四)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扩展资料: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有过犯罪记录 国家单位 企业 机关 上市公司 以及公司屏蔽这类人员 的工作 是不可以找到的
法律规定 当然是 不影响再就业 但是 面对的不是法律 而是人 所以找工作有一定困难
不如 自己创业 或者 找一些散工 或者 朋友公司 单位 介绍的 去做一做
个人认为 有过犯罪记录不可以否定它的人生!
国家法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不能任公职
并没有说不可以在企业里工作,如果他们不能工作,考什么生存呢?
所以很多企业用人的第一条是无违法犯罪记录,这是歧视
建议到你当地的司法互助组寻求帮助,你有这个心,说明你已经改造好
社会还是欢迎你!
法律是没有感情的…每个人的命运都不一样…有犯罪记录的…想找一份工作好好做人的机会都没有…因为都不要…说起来就不想活了…不知道怎么办好…怕自己也恨法律…法律虽然给我自由…但不能原谅我…因为找工作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