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通则》中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在“第五章民事权利”的“第二节债”中。
2,实务中的债务纠纷起诉首先依据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或者依据实际侵害形成的法律责任关系。合同约定不明,或者责任不清时,再依据合同法或者相关法律。只有在特别法没有规定时,才适用民法中的规定。
3,《民法通则》规定: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