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1、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2、办理机构: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办理;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办理。
3、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妻子投靠丈夫入农业户口:
1、办理机构: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办理;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办理。
2、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3、受理条件:
(1)城六区:结婚须满5年;远郊区:结婚须满3年;
(2)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3)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5)随迁子女系未成年子女,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参考资料:北京市公安局网-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查看指南)
请问,我家是合法的上门女婿,已经结婚六年了还没来得及办理来京手续呢,这个新政策就从四月一号就实失了,请问,我家女婿的户口还能不能迁入北京市户口,之前也不知道有这个政策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 夫妻投靠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外地一方为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人员;
2、夫妻结婚需满10年;农业户口,远郊区县结婚须满3年。
3、外地一方需年满45周岁(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需要提供如下证件证明:1、入户申请书;2、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3、北京的住房证明;4、无业人员需提供无业证明或失业证;5、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