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因国家征收土地拆房子,是必须补偿的。除非被拆的房屋本身是违法建筑。至于“赔偿”是行政机关在征收过程中,因为违法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才会存在的。造成多少损失就赔偿多少。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