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的第四卷值得读吗

2025-03-12 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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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四卷的逻辑:认识发生学(许光伟)
原文载于《当代经济研究》2012年第10期

《资本论》第四卷的逻辑:认识发生学

许光伟
(江西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南昌 330013)

摘要:《资本论》第四卷实践的逻辑是:范畴发生的认识机理。在这种意义上,它使范畴的“生产”实践化,首要性地贯彻了“认识”由“历史”生产的原则。历史部分和理论部分的相互构成形成总的写作逻辑,历史部分确立了后续研究的理论指针。方法论意蕴是:(1)根据历史生产方式的“自然生长”,显露范畴的内核的生理结构——(剩余)价值;(2)由范畴生产上的层级运动,揭示“结构生长”的历史性;(3)通过“理论”的总体生产,最大程度地彰明方法论批判和认识论批判的内在结合性,具象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实践工作路线。因此,它否决了考茨基非法编纂《剩余价值学说史》的错误要求。《资本论》整体上也就统一了“两种认识发生学”,即历史(发展)的逻辑和认识(发展)的逻辑,统一了历史的方法与范畴的方法。这种整体性研究树立了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构造典范。
关键词:《资本论》;历史部分;理论部分;认识;范畴;发生学
中图分类号:F0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2)10-001-11

一、认识发生学的探索道路
《资本论》总体上是对“认识发生学”的探索。其理论部分分别指涉“历史”、“系统”及“现象”的发生学研究,揭示“资本的逻辑”①;其历史部分揭明“认识的逻辑”。但按规定性,历史部分既是理论部分研究的“前哨”,因为它担负着历史范畴的认识生产任务②,同时又必将最终是单纯的“历史概述”,即只“探讨理论史”[1]13。马克思指出:“应当首先出版的著作是对经济学范畴的批判,或者,也可以说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的批判。这同时也是对上述体系的叙述和在叙述过程中对它进行的批判,……,最后,对经济范畴或经济关系的发展的简短历史概述,又应当是第三部著作。”[2]123,124但是,“第四册,即历史文献部分”,“是最容易的一部分,因为所有的问题都在前三册中解决了,最后这一册大半是以历史的形式重述一遍。”[2]196
表面上看,历史部分的写作肇因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写作计划安排,即于每一理论部分之后均有一个理论史的附录,似乎是“第二分册”写作计划中的剩余价值理论史的附录范围的突破,因而是标准的“附论”。但是,它不能“解释”为什么这一写作计划的变更恰好就发生在《资本论》之前的三大手稿(1857~1858年手稿、1861~1863年手稿、1863~1865年手稿)的“第一手稿”之后,而“第一手稿”恰恰又被恩格斯排除在《资本论》的可供编辑的手稿之外。因此,恩格斯只是从1861~1863年手稿开始,将其中有关“资本的生产过程”的写作称为“《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稿”。这样,历史部分和理论部分似乎又是同时写作的,犹如马克思宣称的,“我的著作的各个部分是交替着写的”,只是在这一过程中整理出版了《资本论》第一卷(1867年),——“只不过是我最后着手写的第一卷当即做好了付印的准备,而其他两卷仍然处于一切研究工作最初阶段所具有的那种初稿形式。”[2]352但实际上,真正的中介是1861~1863年手稿。因为在这里③,“理论的历史确实证明,对价值关系的理解始终是一样的,只是有的比较清楚,有的比较模糊,有的掺杂着较多的错觉,有的包含着较多的科学的明确性。因为思维过程本身是在一定的条件中生长起来的,它本身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真正能理解的思维只能是一样的,而且只是随着发展的成熟程度(其中也包括思维器官发展的成熟程度)逐渐地表现出区别。”[2]282并且也只是在这里④,方才有可能第一次揭示出这一认识原理:“科学的任务正是在于阐明价值规律是如何实现的。”[2]282真正的前提是1857~1858年手稿。从整体考察“政治和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早期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主旨和主要理论考察对象)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演变关系出发,于1859年正式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应纳入1857~1858年手稿范畴中予以考虑。[3]这意味着,广义的1857~1858年手稿是以延续“政治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研究为起步,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进一步的研究指向,最终形成了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为贯穿线索的特殊文本群落。因此,从历史支架的生产看,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为中心文本标识结构的1857~1858年手稿,恰恰构成了通常所说的《资本论》手稿(1861~1863年手稿、1863~1865年手稿)的“前史”,而1861~1863年手稿本身则广义地构成了种种的理论元器件(即“认识范畴”)生产的“正在发生史”。某种意义上,这是“范畴生产”的前奏。
范畴总是抽象的,范畴的“抽象规定性”是历史支架与其认识支架的统一。所谓“抽象”,就是范畴的两重规定和性态的获得。一重是历史的规定,即“历史支架”规定;一重是与之对应的认识支架的规定。关于前者,马克思强调剩余价值首先是“纯粹形式”,是“剩余价值本身”[4]7,并且“作为范畴”,“有一种洪水期前的存在”[5]19;关于后者,剩余价值范畴是“一般形式”,即“在这种形式中所有一切都还没有区分开来,可以说还处于融合状态中。”[2]250认识支架进一步形成“具体总体”。所谓“具体”,就是运用“抽象力”,从抽象范畴中具象出它的具体形式——“分析经济形式”[1]8。这最后的规定和形式,我们称之为“具体范畴”,即范畴的“具体规定性”。
因此,从范畴的整个生产行程看,范畴是“抽象规定”与其“具体规定”的统一。但是,所谓“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也只不过是历史一步步投放在认识中的具体行程,是“历史规定”一步步获得的认识过程,从而使其进一步获得“完全转化了的形式”[4]7,直至获得它的各种“特殊形态”[2]225。本质上,这决不是说具体总体仅仅是“思维总体”。“具体总体作为思想总体、作为思想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5]19这里时刻需要记取的是:“主体,即社会”,“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5]19
归根结底,剩余价值作为“范畴”在规定性上,是“抽象”和“具体”的内在的、有机的统一。这一规定性促成剩余价值范畴必须同时是“历史支架”(资本主义剩余劳动的一般)和“认识支架”(利润一般),乃至是历史和认识的有机统一。历史支架是没有赋以血肉的历史骨骼。认识支架是“已经发育的身体”的“细胞”[1]8;认识范畴不外乎是运用“抽象力”(分析或逻辑演绎)的结果,因而又是范畴本身回归到历史过程中的具体行程。关于这一点,列宁讲道:“马克思一次也没有利用这些生产关系以外的任何因素来说明问题,同时却使人们有可能看到商品社会经济组织怎样发展,怎样变成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组织,……可是全部问题在于马克思并不以这个骨骼为满足,并不以通常意义的‘经济理论’为限;虽然他完全用生产关系来说明该社会形态的构成和发展,但又随时随地探究与这种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使骨骼有血有肉。”全部的意义就在于,促成总揽“历史—认识—范畴”的总范畴规定,即“社会生产关系”。因为无论如何,“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才能“使科学的社会学的出现成为可能”,才最终能使“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并且,“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6]8~10
结合剩余价值范畴在生产上的规定,以及两方面的性态,决定“剩余价值”只能由“资本发生学”来加以总体地说明。这真正“解释”了《资本论》为什么会发生。马克思1862年12月28日致信库格曼,说:“第一册的续篇,将以《资本论》为标题单独出版,而《政治经济学批判》这个名称只作为副题。”这是“英国人称为‘政治经济学原理’的东西”,“这是精髓”,“至于余下的问题,……别人就容易在已经打好的基础上去探讨了。”[2]170因为范畴在规定性上既是“理论生产”,又是“认识生产”。作为“理论生产”,以历史批判为先行;作为“认识生产”,又以理论批判本身及相应的认识批判为条件。历史支架—认识支架—认识形式的范畴生产行程,从而与批判的行程内在地相互呼应,形成范畴批判上的层级运动:历史批判—理论批判—认识批判。说到底,“历史部分”必须既作为范畴生产的总的先导过程,又作为总的理论与认识生产的结束过程,即成为“经济范畴或经济关系的发展的简短历史概述”。前者是历史批判转为理论批判的过程,它表现范畴的整体的生产史,实则是形成范畴支架,以此建立“批判性理论认识”的全过程;后者是理论批判转为认识批判的过程,它表现范畴本身的自然生长史,从而实现范畴在认识形式上的彼此连缀,形成历史形式的“思辨过程”,并形成这种过程的思维运动史。这样,“理论生产”与“认识生产”的批判性合一成就了一种真正意义的“辩证法”,最终使经济范畴成为刻画历史生产的真正“语言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