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适应学院制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并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修订本规则,以规范奖学金的管理和评定工作。第二条 福州大学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学生。2、单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特长。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我校取得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本科生、专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