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是由“物”和“流”两个基本要素组成,这两个基本要素以其独立形态存在时,有其一般性的解释,两者结合在一起之后,其解释便有了限定的含义,不再完全遵循原来的解释。
一、“物”的概念 物流中“物”的概念是指一切可以进行物理性位置移动的物质资料。这类物质资料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有形的诸如钢材、水泥,无形的诸天然气、煤气等,它包含了固、液、气三种状态存在的全部可以进行物理性位移的物质资料。物流中所指“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必须可以发生物理性位移,而这一位移的参照系是地球。因此,固定了的设施等,不是物流要研究的对象。有许多对“物”的狭义理解,或者仅是上述“物”之中的一部分,或者与上述“物”互相包含,都不能对物流中“物”做出正确的全面的概括。此处需予以明确 1.物资。我国专指生产资料,有时也泛指全部物质资料,较多指工业品生产资料。其与物流中“物”区别在于,“物资”中包含相当一部分不能发生物理性位移的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不属于物流学研究的范畴,例如建筑设施、土地等。另外,属于物流对象的各种生活资料,又不能包含在做为生产资料理解的“物资”概念之中。 2.物料。是我国生产领域中的一个专门概念。生产企业习惯将最终产品之外的,在生产领域流转的一切材料(不论其来自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燃料,零部件,半成品,外协作以及生产过程中必然产生的边、角、余料、废料及各种废物统称为“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