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行和议付行的区别
通知行(advising bank )是应开证行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在很多信用证中,通知行处于开证行与议付行之间,负责了信用证的通知及修改和其他信息的通知,不进行付款。而议付行却有付款的义务,只要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无论货物状况或合同状况如何,议付行都应该按照信用证进行付款。在很多情况下,议付行同时担当了通知行的角色,通知行是不能付款的
偿付行与议付行的区别
议付行和偿付行 (reimbursement bank)是一家。议付行是LC的受益人交单议付的银行,偿付行是LC的受益人的单据审核无误后,向他付LC下款项的银行。所以一般情况下,二者合一。特殊情况下:偿付行是指接受开证银行的指示或授权,代开证银行偿付垫款的第三国银行,即开证银行指定的对议付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Reimbursement Agent)。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一般都会采用开证行的驻外分支机构,偿付行多半是除议付行之外的第三方银行。
这就像通知行和议付行的关系一样,平时二者合一。特殊情况下,由指定的第三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