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希望你能好好看看我的建议,别误了自己的婚姻大事。
1)从女方的角度来说:目前要求婚前加名字也算是常事。
女方总希望有一个保障,而房子就是最实在的保障。
2)从你的角度来说:
你要是真想和她过一辈子,加一个名字有何不可呢?
如果你对她不信任,那到真应该不用考虑结婚了。
3)理性的来说: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首付虽然是你父母出的,但是,你和她将来是要一起还贷的;
所以,只要婚后一起还贷,这房子她依然是有份的,
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她的名字,一旦离婚,她依然能分到钱。
所以,现在有头脑的女方家庭都是一起出钱买房,但是少出一点,将来才能平分房子。
所以,加名字对你没什么损失。
当然,为了将来以防万一,记得:
房产证上加好名字立刻去领证。这两件事一定要联系起来做。
遇到这种事的确不好选择,房子是两个人住的,应该男女共同承担啊
我有个哥们就是这样被骗婚的,而且俩人都领证了,别的不多说了,如果都深爱着,写谁的名字又能说明什么!
名字可以写,但做一下公正
加名字可以,让她出一半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