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官是中国历代均有设置专门掌管史料,记载史事和编撰史书的官职,统称史官。
各朝对史官的称谓与分类多不相同,最初史官被分为记言的“左史”和记事的“右史”两类。后左史逐渐演变成随侍皇帝左右,专门负责记录皇帝起居、言行与政务得失的史官,又称起居注史官;右史则逐渐成为专门负责编修前朝官方历史的史馆史官。
设立史官,记录国家大政和帝王言行,这是我国一种由来已久的制度和传统。早在夏代已史官就已经出现。《吕氏春秋·先识篇》记载:夏桀荒淫无道,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进行劝谏,无效,即弃而奔商。商周时代,甲骨文中有“作册”、“史”、“尹”等字。《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即史的初义是指古代记事之官吏,即史官。金文有“作册内史”、“作册尹”的记录。据王国维在《观堂集林》中考证,“作册”和“内史”是同样的官职,其长官称“尹”,都是掌管文书、记录时事的史官。《周礼·春官》记载周王室设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和御史”,史称五史:
周朝有大史、小史等五史官
西汉叫太史令
东汉时以别的官员掌管史官的职责
三国为著作郎
隋朝以著作为外史,起居舍人为内史
唐朝建立了史馆,以宰相为监修
起居令,或者起居舍人
记注官,记录的档案叫《起居注》
书 记 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