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人赌在欠债人家门口是否合法

2025-03-22 23: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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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追债人影响到了欠债人家庭的日常生活,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我国《治安条例处罚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扩展资料:

临近春节,不少湖州市民忙着讨债追账,有些“老赖”则故意躲避债权人,玩起“失踪”。为解决债务纠纷,有人在工地点火,有人搬进债主家,有的一怒之下打人,这些行为都不可取。

近日,浙江长兴的张先生就因为堵小区门讨债的冲动行为被警方拘留,而德清一家具公司负责人则因为躲避百万元债务被警方抓获,将接受法律制裁。

倾倒淤泥堵大门讨债不成反被拘

“你们快来啊,小区大门被人用车给堵了,现在小区里的车子都没办法进出了!”1月17日下午,煤山镇某小区业主拨通了长兴县公安局煤山派出所的电话,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在该小区大门口,民警看见两辆大卡车已将满载的两车泥巴倾倒在小区进出的通道上,将整个大门堵得严严实实。

经现场了解,曾经负责该小区建筑工程的长兴籍承包商张某,因与开发商部分工程款尚未结清,适逢年底自己又需资金周转,便找来两辆大卡车以倒泥堵门的方式企图逼迫开发商出面与其协商工程款问题。

民警对当事人多方劝导,无奈张某执意以此方式要挟解决问题,民警遂将张某和卡车司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由于张某这一举动严重影响了本与工程款无关的小区众业主的正常出行,经法制大队审批,张某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两名卡车司机行为构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处以罚款处罚。

老板夫妇欠薪“跑路”警方一路追击将其抓获

“公司老板还欠着我们近200万元的工资款,这可是大伙儿起早贪黑辛勤工作换来的血汗钱啊,可是现在却联系不上老板了……”去年12月底,德清县乾元镇某家具有限公司的员工代表拨打110向警方求救。

由于企业恶意欠薪数额巨大,涉及刑事犯罪,德清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并随即开展立案侦查。据查,犯罪嫌疑人程某与章某原系夫妻,2012年在乾元镇注册成立了浙江某家具有限公司,由于产品质量和销路都不错,刚开始,企业也经营得顺风顺水,年产值更是达到上千万元。

但是,随后由于经营等多方面原因,企业效益开始出现下滑。据程某初步交代,不包括业务欠款,仅向银行贷款和私人借款就高达500多万元,为偿还贷款和支付借款,近期两人还把原有的一辆奥迪A8轿车和一辆奔驰轿车低价转让,但还是杯水车薪,实际上企业资金运转已出现严重问题。

年底临近,眼看债权人要上门,承诺拖欠职工的工资也要兑现,程某与章某两人觉得没法继续把厂办下去了,索性玩起了失踪。

程某与章某为躲避抓捕,辗转德清、丽水等地四处藏匿,经办案民警连续多天的不懈努力,最终于1月8日晚上,将藏匿在德清西部山区一偏僻度假屋内的“落跑”夫妻一举抓获。目前,程某与章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湖州:德清一“老赖”被抓 长兴堵门讨债者被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答2:

回答3:

回答4:

1、债权人堵在债务人家门口,阻止其正常活动,属于非法拦截他人的违法行为。
2、法律只保护合法的维权方式,债权人在与债务人就债务的履行问题经交涉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形下,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拦截债务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寻衅滋事行为,债务人报警后,警方有权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293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情节恶劣”:
A、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B、持械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C、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D、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E、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F、具备其它严重情节的。
符合上述情形任何一款,依法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多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4、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警方认为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93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6条
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4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16条、2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