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今年继续安排中央投资25亿元,用于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发改办农经[2008]524号附件一执行。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分省建设任务及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各省(区、市)建设任务按照生猪存栏量、出栏量和规模养殖情况等综合确定,具体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详见附件。应严格按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和项目补助标准向国家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
各类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
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万元,其中:苏浙粤每个补助15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25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20万元,京津沪地区不安排。
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4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3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5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4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6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5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7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6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万元。
考虑到云南、贵州两省的特殊情况,云南、贵州两省可适当降低年出栏规模,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平均补助投资仍为10万元。
中央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地方政府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项目组织申报程序和要求 按照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项目申报采取以下方式:
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总体安排方案后,省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审批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有关市、县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联合上报省级畜牧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汇总提出审查意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各地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项目无争议后,才能编制上报项目可研报告。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养猪补贴申请书
尊敬的畜牧局领导:
我是******村小组的养殖户***,养殖场始建于2000年1月份,面积达两千多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标准,严格制定动物饲养过程中免疫、用药、检疫、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执行情况,认真记载饲料添加剂、兽药以及投入药品的来源,确保生产高质量健康的生猪。 今年总出栏量在900头左右(肥猪300头、仔猪600头)。现有栏猪300头,其中母猪60头。明年将扩大养殖规模,预计出栏量可达1000头左右(肥猪500头、仔猪500头)。因扩大场房和增加养殖量,现已投资40万余元,急需缺口资金25万元。特向贵局申请国家养殖补贴,根据我场建设规模和生猪出栏量,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关于中央补助投资标准:“年出栏500-900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万元的通知要求,现特向思茅区畜牧局申请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资金补助20万元。得到补助后我场会全部投入到猪场的管理与建设中,批量购进产床,确保仔猪的成活率达98%以上,运用补助资金改善生猪品种,保证猪品种优质保量,使生猪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
猪肉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作为一个生猪供应户我一定尽全力为人民为国家尽一份绵薄之力,为思茅区畜牧业发展贡献力量。恳切希望局领导批准申请给予资金补助为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月
留隍镇政府:关于办理《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程序如下:1、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单位,向当地县级发改、畜牧兽医部门提出申请。2、县级发改、畜牧兽医部门将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储备项目,在当地政府网站和县级以上报纸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名称、年出栏生猪数量、申请补助标准和金额,公示时间七天。3、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发改、畜牧兽医部门向市发改局、畜牧兽医部门申请,经审核后,联合向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申请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