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则协议离婚已经不可能了,只能诉讼离婚;
如果没有明显的下述诉讼条件,则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可能会不予支持,你可等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再行起诉,第二次法院一般情况下会判离。 诉讼离婚必须有诉讼条件: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有没有孩子?
如果没有孩子比较好解决。
跟他讲清楚,双方不合适,早一点离婚,彼此还有机会找到好的、合适的,彼此都能幸福。女方离婚,没有孩子也不见得就是弱势,谁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和机会。
就这样拖下去,拖到年纪大了,还是发现不合适,还是要离的话,彼此都把最美好的时光浪费了。将来回忆到过往,也只是无休止的争吵和不幸福的婚姻生活。
婚姻应该是一种慎重的承诺,就像国外的结婚誓词一样。
我想,关于吵架,你们是否应该先找下问题的关键点,到底是为些什么事情吵?这些事情是不可调和的吗?
彼此真的一点都没有办法迁就和忍让吗?
即使没法调和要离婚,我觉得还是要在双方都努力了基础上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