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当时办事人员的态度了。如果严格起来,楼主的买卖行为是违法的,因为违法的买卖而得到的各种证件当然也是无效的。
我是拆迁评估师。1、根据有关规定,既然都已过户到你名下,那你就是合法产权人,补偿就归你。2、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买卖一般都无效。但如果真要追究责任,出卖人、房管局、国土局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