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借贷利率高于法律允许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3倍的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现在银行规定的1-3年的贷款基础年利率是6.12%。如果借贷20000元,2年期的利息总额是2448元,其4倍的话,是9792元。
而楼主所提贷款的利息总额却高达20000元,已经远远高过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4倍的金额。明显属于高利贷范畴。
如果不违法的话,楼主所提贷款的利息总额应该在9792元以下。
至于到底要还多少,那就不好说了。
要和放贷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借高利贷和还高利贷,不构成违法。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放高利贷,最高可以判刑五年。
我跟他妈是朋友邦他忙,现在她有房不肯还利息付了2月已有半年没给个一个子,说是高利已是1分利都没了,能不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