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是X山县公安局的错误,因为他们已经将你的身份信息录入公安网中的违法犯罪系统,而查到被人冒名顶替时,没有将相关信息删除,导致你上网、上班都被查处,给你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要在网上消除你的信息比较麻烦,X山县公安局必须申请公安部批准,如果得到批准的同时,X山县公安局的相关人员也会得到一份处分。因此,他们是不愿意将你的错误信息删除的。
建议你直接向X山县公安局的上级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投诉,这样问题就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如果给你造成损失,在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后,依法向法院起诉讼。将X山县公安局、X山县人民法院、Y溪派出所、冒名者同时列为被告。
1、有他人冒名顶替你,公安局、法院均没有验明正身,糊涂办案,都有责任;
2、将你的犯罪(实为是他人)信息通报在网上,本应纠正;
因此,你可以起诉他们。
1、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公安机关和法院,让他们撤销网上对你不利的信息;
2、赔偿精神损失,恢复名誉;
3、你保留的判决书复印件有效、盘城市开具的的证明均是有效证据。
如果在当地法院打官司有困难,可以寻求上级法院及去人大的支持。当然有媒体介入更好了。
1、法院和公安局虽然已经为你开具了证明,但还应为你消除犯罪记录:就犯罪记录没有及时消除这一点,可以告公安局和法院,要求尽快为你消除犯罪记录、赔礼道歉、赔偿你的损失。
2、你手里有法院和公安机关的无罪证明:据此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告开除你的单位,要求撤销开除决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并为你恢复名誉、赔偿你被非法解除合同期间的损失。这个比较容易办,可以先打这个官司。
3、关于那个冒名你的人:你可以向你所在地的公安举报他现在的地址,要求你所在地公安核实他冒名顶替利用你的身份信息犯罪的行为,如果你手里公安的证明中已经提到是他冒你的名,可以直接到法院告他,请求判令让他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你的所有损失。
Y溪派出所、X山县公安局给你开出了被人冒名犯罪的证明,但没有消除可能给你带来苦扰的案底,事实上他不能消,他们没错,造成开除你的原因是单位一直误认你而开除你,
你应该起诉单位误会你开除你违法。你可以要求恢复身份上班。
案底消不掉,最多加上冒你的名。你有证明,可以拿出来告知单位与你无关,你不需要销掉案底。
建议协商解决。
一是要求撤销不正确有信息;二是赔偿损失。如果对方不答应,可以上访、寻求媒体支持等。
可以打 建议联系律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