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规定,如果你要断绝的话,可以和你父亲签个协议,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这个没有多少法律上的意义,只能说是你的一种处分自由。
2、可以更改姓名,具体程序可以咨询辖区派出所。
3、未成年之前可以要求父母(注意,是父亲和母亲双方)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用,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
4、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全文如下: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你如果对你父母担任你监护人有异议,可以向居委会申请指定,如果指定不符合你的意愿,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好,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父子关系是属于自然血亲关系,双方的法律关系是不能解除的。父母亲应该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直至成年为止。如果父亲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抚养费。每个公民都享有姓名权,包括姓名变更权,但是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应该由其父母代为申请。
衷心希望你与父亲和好如初,双方真诚理解。
你好,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只对收养规定可以解除父子等关系,而你的情况属于自然血亲关系,你们父子的法律关系是不能解除的。 我现在有个问题就是你只提到了父子问题,而未涉及你母亲,那么你可以说说你的具体情况吗?比如,现在是只有你们父子共同生活吗?如果是你父母离婚,么你可以请求变更监护人,因为你与你现在的监护人,比如你母亲,对此,你可以和你父亲协议或者起诉到法院请求变更。
至于姓名问题,上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在此就不再叙述了。
关于你的抚养费问题,你已满16周岁,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如果16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为吃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否则,父母就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他们拒绝给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再联系。
1、父子关系自然血亲关系,按照目前中国大陆的法律,是不可能解除的;
2、小孩子又改名的自由权;
3、父母有抚养小孩到能独立生活时止的义务。
在中国,亲生父子关系是不能解除了。小孩要改名字,到是有这个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