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同一事实,检察院不起诉,公安机关不可以重复立案。
2、如果是存疑不起诉,公安机关发现新的证据足以认定犯罪,可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3、如果不是同一事实,而是其他犯罪事实,当然可以立案侦查。
4、是不是合法,要看事实与证据,可以咨询律师或向办案机关提出异议或向检察院申诉反映。
到检察院那肯定是涉嫌刑事案件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报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后边都有一句话,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那只能证明公安局提供的现有证据是不够刑事案件起诉条件的,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案件,并找寻新的证据也是合法的。
1、检察院的不起诉有三种。
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
2、至于你问的存疑不起诉,可不可以重新立案,以及如何发现新证据。
存疑不起诉,有另外一个名字叫 证据不足不起诉。
从这个名字你可以看出,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上,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既然是证据不足不起诉,那有新证据,补强了这个事实,那就成了可起诉的案子了,因为已经不是疑罪了。
3、至于证据如何来,这涉及到具体操作,但最简单的一种你应该可以理解,就是查获其他案件的时候,发现的证据中,于此有关,或者其他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看情况啦,检察院不予起诉的理由是什么,证据不足的话公安局是可以重新立案继续侦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