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一个地方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经营,营业执照都已经办下来了,请问接下来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呢?

2024-11-26 18: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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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五、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您外出经营超过180天,应当到经营所在的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
一、纳税人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项目合同或协议及其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回答2:

你应该是税务登记证变更,那么你就要咨询一下你当初的税务局,他会告诉你如何走程序的,这个各个地方也不一样的。

回答3:

咨询一下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