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充协议怎么签署才具备法律效力

2024-11-26 07:49: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仅要双方当事人的签字还要公正。

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扩展资料:

性质: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

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协议



回答2:

不仅要双方当事人的签字还要公正。

回答3:

不需要,
首先,需要你们双方协商一致
然后,你们可以按离婚协议签署一份新的不从协议(但需要你们都签字盖章)
最后,补充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注:在双反都认可和签名盖章的情况下,国家认可补充协议的存在

回答4:

当初离婚时候,离婚协议书,是经过签字+打指模+民政局盖章的,然后,将离婚协议,跟离婚证书钉在一起,对不对?

如果你要修改,补充,建议你还去当初民政局办理。
你们双方协议好具体补充协议的条款之后,带齐双方证件,一起去办理。

当初不是儿戏,如今也不能简单马虎!

回答5:

协议书只要经过双方签字认可,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这种文书是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的,这点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