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随便分割农民土地”是把农民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分配吗?若是,是违法的。农土地承包地可以调整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我的回答可能会让你不高兴,但是请你务必看完。
1、我们家现有2亩农耕土地,还有17年的种植期。
请问这2亩地现在的用途是什么,是用于农业耕种还是变做其他用途。如果你改变了用途,那么你原来的承包合同也就失效了。那后面一切免谈。
2、近两年,村里一直在搞拆迁建房,我们的土地正好是在区域内
请问这种建房是哪里批准的,这个区域是这么划定的。可以去当地的土地和规划部门询问。现在这年头很少有违法用地的了。很大可能行村里是以新农村建设、农村居民点集约用地、土地整理的名义来进行的,这是符合国家大政策环境允许,已经调整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如果是这样,那么你是不可能靠个人抗拒这个行为。当然,也有很小的可能,村里是私自的违法行为,那么除了让村长坐一两年牢之外,你本人的土地经营权维持原样。
3、我们的要求是这8处宅基里面我们要留自己2处,另外给20W块钱
这个肯定是不现实的,宅基地是要经过土地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村里没权力给你。而且村里面到现在不想给你,就肯定你的要求是不符合他们规划的。比如说,村里这里要建个花园式广场,你要在中间自留两个自建房屋,可能吗。所以,你要弄清楚村里用你的地是干什么,然后你提出优先或优惠购买的要求,或者置换。总之,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最大化自己的收益。
4、处光地皮10W有人争着买!这是土地的价值
这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有个概念要清楚,土地并不是你的,你只是获得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且是必须用于农业经营。其他权力如所有权等都是属于村集体所有。村里能以10万的价格卖出土地使用权,但是你不能,因为地不是你的。而且村里肯定要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后才能卖,那10万元也包含了这些手续费用,你个人是不能办理这些手续的。对于你的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很简单的方法就是用土地类型的平均年产值乘以剩余年限,比如我这里水田的年产值是2000元/亩,乘以剩余17年,那么最多就是34000元。也就是3万4一亩,可见你村里补你3万一亩也是有点依据的。你打赢官司,法院里也是这么计算的。所以走法律途径你能获得的权益也是有限的,不是很值得。
5、建议
弄清村里建设是不是经过批准,如果没有,那么直接去法院告其非法占地,等待法院调解。达到你要求就撤吧。
如果村里建设是经过批准的,要求适当提高每亩补偿,或者置换同样区位条件的承包土地。同时在村里将来开发建设项目中有优惠购买或租赁权利。
村里是村民自治的管理模式,也就集体资产集体做主,你的土地也是集体资产,一旦村里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做出不利于你的决定,那么你个人只能服从。走法律途径也没用,而其按上面说的,你赢了也就那点补偿。
从现实的角度说,村里要收回你土地的经营权是得花费时间和成本的,当你提出的要求低于这个成本,那么村里就会满足你的要求;反之,就会用他的手段迫使你服从。
根据《土地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因此,国家对土地使用是有严格的规定的,你们当地村委会未经批准,私自占用耕地面积,进行房产开发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村委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也不得调整承包地。
建议你好好协商,必定村委会底虚,这样即可以办了事,也不会得罪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