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房子是谁拥有的?若出资买房只是你父母,那么你母亲有第一继承权。可以更改成你母新的名字。若你父亲有遗嘱让你父母,爷爷奶奶和你一起继承房子,那你们可以去公证后办理,由你们四个人共同拥有此房产。
如果当事人留有遗嘱的,在遗嘱内容合法有效的基础上,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
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的,则发生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来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不同意一楼分析,理由如下:
1、房子如果是你父母婚后购买(登记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母各占1/2。
2、你父亲去世后,首先房产的1/2所有权是你母亲的,另外1/2是你父亲的遗产,这个时候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的话,就会在该1/2房产上发生法定继承,你、你的母亲,你的爷爷、奶奶都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各继承该1/2房产的1/4(假设你没有其他兄弟姐妹),也就是说你父亲去世后,你母亲占有该房产 的5/8,你1/8,你奶奶1/8,你爷爷1/8。
3、办理房产证没有问题,因为房产证上可以记载共有人以及共有份额。
在这里你大伯是有私心的,因为如果你爷爷、奶奶取得了房屋的1/4,在你爷爷、奶奶过世之后该1/4房产就会作为遗产,到时候你大伯就有权继承其中的相关份额。现在的社会,亲情明显淡漠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同意2楼的说法,我本人就是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各种手续都必须清楚了解。希望你能慎重采纳呵考虑,别被你大伯卖了还要给他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