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案子,主要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你提交的证据不是很充分!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劳动仲裁完全免费,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如果单位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一起申请;
4、搜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等
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单位未及时给你缴社会保险,你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不需书面。
如果是我,我就不辞职。仲裁的时候,要求补2倍工资外,再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就再让单位补工作期间的补偿金。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作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应该给予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应该及时支付。以上两项如果故意拖延,劳动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缴纳的保险也应该为你补缴。第一个月没有签订合同不算经济补偿,从第二个月算起。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岗位变动的情况没有依据。仲裁期间的赔偿补贴好像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仲裁你肯定胜诉,但是你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耗时费力是躲不开的,而且你要做好离职的准备。
补充:每月往你卡里打钱就是证据。
仲裁要求都可以提,部分要求不合理也没大问题,
只要有事实,你的胜算超过70%。反正免费。其他不要考虑,诉讼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