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阵VS包顺贵:主人公陈阵,是个被下放的知青,他是大学生,有文化有思想,他不满社会的现状,但他又是典型的书生,性格软弱,不满只会放在心里,而不敢表现出来,更不要说反抗了。到了草原上,蒙古人的强悍个性使他震惊,他个人真是被“输血”了,正因为他缺少这种强悍,所以对蒙古人、蒙古人的图腾狼,他产生了羡慕、崇拜、向往的心理。狼不会买“上面”派下来的造反头子们的账,一次次地把他最厌恶的包顺贵气得七窍生烟,在那个万马齐喑的年代里,狼是他心中不屈灵魂的象征,所以他疯狂地迷上了狼。如果他生活在当代,是去草原的悠闲的旅游者,他是不会产生这种心理的。
包顺贵处于他对立面,愚昧的小农心理+蛮横的所谓无产阶级的优越感。他恨狼,因为狼阻碍了他的变草原为农田的计划,狼一次次让他的面子扫地,甚至威胁到他的地位。他听不进科学的意见,认为狼是“人民”的敌人,应该全部消灭,草原牧民对狼的感情,他认定是迷信。他正是那个疯狂时代的代表,颠覆了的世界里,他的出现是必然的。
杨克VS老王头:次主人公杨克,背景与陈阵相似,而且被“输血”输得比陈阵更彻底,从里到外。与陈阵相比,他对“美”表现出更多的追求,最爱栖息在草原上的天鹅。草原牧民敬畏天,对能飞上腾格里的生物,蒙古人是不会伤害的,虽然出发点不一样,这种观念最终却与杨克合拍。天鹅在杨克心里,是美丽、高贵、优雅、纯洁的象征,是阴霾下的一丝亮光,如同狼对于陈阵的意义,天鹅是杨克心灵的寄托。
以老王头为代表的农民打破了这一切,他们不是蒙古人,没有对飞禽的敬畏,也不像有文化的杨克,能够欣赏天鹅的美,生存是他们的第一要务,天鹅在他们看来与鸡鸭没什么不同。他们愚昧无知,但这又怎能苛责他们?天鹅所象征的美是那个时代所容不下的。
书的尾声里,时间已过去几十年。毕利格老人死了,蒙古狼走了,天鹅走了,草原成了满是沙尘的荒地。狼洞仍在,陈阵心爱的小狼却早已升上腾格里,总有一天,狼洞也终会被沙尘填满。时光荏苒,物非人非,没有什么比时间和命运更能让人产生共鸣,在整本书的铺垫后,看到这里,足以让人怆然泪下。
陈阵,宝顺贵,杨克,老王头
包顺贵处于他对立面,愚昧的小农心理+蛮横的所谓无产阶级的优越感。他恨狼,因为狼阻碍了他的变草原为农田的计划,狼一次次让他的面子扫地,甚至威胁到他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