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催收解决方案有哪些,有什么技巧吗?

2024-11-26 1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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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何进行合法的欠款催收_减少出口坏账

1,和解法

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担保人来代偿债务

2,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保证即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们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如果起诉,可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应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以采取抵押或质押的方式。以不动产担保,叫抵押;以动产或权利担保,叫质押。以后一旦起诉,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并优先受偿。即使债务人破产,接受了抵(质)押担保的债权人仍然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就该抵(质)押物优先受偿。

3,查清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情况,资产状况,做好财产保护。

工商登记是一个企业设立、变更、终止情况的真实记载。对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要通过各种方式、手段摸清、排查,以便诉讼程序中提交给法院查封、冻结。上门追债,要记清债务人的车牌号码、办公地址、职工宿舍的门牌号码,到车管、国土、房产部门核实债务人车辆、房产的产权及抵押情况,到工商局查询债务人开办的属下企业。

做好财产保全措施。又是建立在上面所讲的查清债务人资产的基础上。一般来讲,判决前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往往会有压力,迫使债务人主动还款或者和解,因为执行程序中以拍卖的方式处分债务人的资产,债务人受到的损失会更大。

4,委托第三方催收

进行诉讼前可以考虑委托给第三方催收,因为很多企业之间是长久的合作关系,可能因为这种“老客户”的情面,无法直接诉讼对方,通过第三方调解会产生比较维系效果,第三方催收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但是对于企业相互的关系来说是比较好的维系。另外,第三方催收可以缩短催收时间,普通债务纠纷的诉讼耗时长,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会发生各种变化,通过第三方可以迅速的反应,及时的催回欠款。特别是一些出口欠款,只能到债务人所在的国家起诉对方,法院的仲裁和审判时间长,费用高,通过DCA催收平台可以直接找到对应国家的催收律师,帮助债权人迅速的解决债务问题,是高效且方便的。

回答2:

1、如何向失踪人债务追讨
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法院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如何催讨债务人死后遗留债务
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
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3、对犯罪财产被没收的债务催讨
债务人由于犯罪而被没收财产时,为不使债权人蒙受损失,我国刑法规定,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对“查封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由人民法院裁定。”但如没收的财产是赃款、赃物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能用以还债。
4、有保证人担保的债务催讨
保证人的责任有一种是代为履行责任,另一种是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顺序是不同的,一种是承担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
在向保证人催讨债务时,债权人必须注意两点:
(1)催讨的标的只能限于保证的范围。
(2)保证合同是一种从合同,以主合同为基础,具有从属性。
5、时效届满的债务催讨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的民事权利存在,但不再受到法律的强制保护,但它仍属一种“自然债务“债权人可通过其他途径实现追讨目的,一旦追讨成功,债务人不得以已过时效为由提出反悔。
6、如何催讨抵押之债
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在催讨不成时完全可以利用抵押权的优势进行催讨,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设定的目的在于保证债的履行。
(2)应保证抵押物的交换价值。
(3)行使受偿优先权和费用偿还请求权。
(4)如抵押物被抵押转让给第三人,并为第三人所有时,抵押权人仍可在债务不履行义务时行使抵押权。
7、法人变更后的债务催讨
法人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法人组织机构的变更,主要指合并和分立。
(2)法人性质、活动范围和财产的变更。
(3)法人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的变更。
法人变更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权利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承受,并担负清理的责任,债权人应将变更后的法人作为催款清欠对象。
8、向监护人催讨债务催讨
对于无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对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在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的民事活动中,由他们自己承担责任,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活动,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他们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又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的,同法定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