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而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