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可以离婚的,你要找个律师帮忙,你老公拿的这笔贷款,如果你也是受益人,你是需要还的,如果你一分没花,自己也没经手,那就不用还!!!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共同承担,你老公以天妻名义进行合法化贷款,所以即使你们离婚对于所欠贷款你依然有义务进行偿还,你第一步应向人民法院申请老公失踪并出具乡,村,组或社区证明,第二步申请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则出示公告并告知你老公,向你老公发放传票,第三步你承担还款义务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老公消失八年,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失踪,宣告后离婚很利索。《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想再起诉,当然也可以,离掉的希望很大。
按法律说,他借款时,你们的婚姻存在,而且他用的你们的登记证。这笔款你们俩人都有责任还。但如果按你所说他己八年未归,事实上讲你们的婚姻也名存实亡,法院应准予离婚。
你的老公私自用结婚证贷款消失八年,你离婚两次没判离,估计是你提出的理由不充足,消失八年报案失踪。当事人失踪八年,和你的夫妻关系已构成事实离婚。找个律师重新起诉相信一定离成的。货款你又不是担保人,抵押品只是个结婚证建议你不着急还,让放债的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