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拜状告滴滴车锁侵权,为了“一把锁”索赔200万,真的至于吗?

2025-03-10 08: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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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1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北京默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默克公司)诉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桔公司)和杭州轻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骑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的纠纷。2019年11月20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查封扣押了小桔公司和青奇科公司在北京经营的青桔自行车和小蓝自行车,其马蹄形锁具被控侵权。

值得一提的是,青桔和小蓝单车都与滴滴有关。青桔自行车是滴滴自有的共享自行车品牌,而小蓝自行车原本是天津鹿鼎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开发的城市共享自行车产品,滴滴宣布承办小蓝自行车。

摩拜公司发现,在被告小桔公司和轻骑公司在滴滴打车上经营的共有自行车租赁业务中,所提供的轻骑自行车和小蓝自行车使用了由灰色面壳和黑色底壳组成的马蹄铁锁。锁和装有锁的自行车(以下简称被控侵权产品)属于本案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要求被告小桔公司和轻骑公司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和承诺销售被起诉的侵权产品,销毁其库存以及专门用于制造被起诉侵权产品的零部件、工具、模具和设备。两名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原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共计200万元。

诉讼期间,原告摩拜公司申请证据保全。法院认为,被控侵权产品的锁具和自行车在两名被告的管理和控制之下,没有公开出售。摩拜公司无法客观地获得它们。此外,被控侵犯遥控器的锁具可能会被迅速修改,从而可能导致证据丢失或以后难以获取。因此,它要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查封和扣押被指控侵权产品的共享自行车。

回答2:

我觉得这背后肯定不止是一把锁的问题,肯定还有其他的原因

回答3:

我觉得应该是至于的,因为他已经侵犯了人家的权利,所以我一直。

回答4:

我觉得应该是完全不至于的,这种情况是没有这么重的后果。

回答5:

我觉得值不值得的话应该去看,站在什么样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