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宗教雕塑主要有3种形式:汉式、汉梵融合式、喇嘛教式。汉式处于主导地位,而汉梵相杂造像不太普遍,喇嘛教式仅限于北京及信仰喇嘛教地区。
1742年,内阁总管仪宾的工布查布编译《造像度量经》。以皇帝名义颁布执行,严格规定佛教种种礼拜偶像的姿态、服饰、比例、尺寸、座子及背光等。
在此规定中,制作材料的使用如黄土、棉纸、砂、木头、麦糠、铁钉、油、铁丝等,都有标准数量。此规定作为官私工匠制作佛像的规范,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也成为历代塑像经验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