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应该对被征收人合法合理的补偿,补偿内容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奖励等。对于出租房,相关判例对承租人的搬迁费主张是支持的。对于装修费,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对实际出资装修的承租人给予补偿。补偿金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