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是可以的。父母给予儿子即赠予,赠予以交付和接受为成立合同。在特殊情况下,辟如,父母变得经济困难,无房居住。又如儿子对父母遗弃,不抚养等。赠予可以撤销。
不知道你所说这个分是什么概念?如果没有完成法律上的各种程序,这个分式可以随时要回来的,如果完成了法律上的这个认证包括房屋过户么?你这个要回来就要回来了,如果你的对方不给你的话。
如果产权证上的名字是父母的,虽然房子给了儿子,想要回去还能要回,但如果产权证上的名字写的是亲生儿子的名字,那么房子产权就是儿子的,父母就要不回去了,看产权证上产权人是谁,产权写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
这个问题有些复杂,正常情况下父母都健在,只是嘴口上说给了子女,房产本还是父母的名字是有权收回的。
父母把房子分给儿子是赠与,不是责任和义务。既然是赠与就可以收回。现在奇怪的是为什么要收回,这就要做儿子的好好思考一下了,中国大多数的父母在儿子结婚时,都会给准备房子,这套房子也就成了儿子的财产,没有准备再收回。除非是老人遇到特殊的困难或者是儿子媳妇让老人伤透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