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原为二年,现为三年。当事人主张继承权的,在2004或2007应当知道该主张权利,可一直没有主张。很明显,当事人已丧失胜诉权,在被告方以诉讼时效抗诉时,当事人又无法证明自己在十多年内完全不知情的,法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据描述情况看,当事人的母亲可能对房产没有份额,或者应有份额但因死亡而无法争取份额,或者其他继承人默认放弃继承权(此情况存在可能很小)。所以,自然房产不能被按照当事人的母亲的遗产处理,
如果父母各占50%,那么母亲的这部分作为遗产,父亲和其它子女再平分这母亲的50%,这样算下啦,父亲就不止一半了,父亲应当占有他自己的一半加上继承母亲的份额。话说法院判决已经让儿子占便宜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不去争可能父母还能多活几年。建议以后这种案子全部判国家没收充公。或者把父母遗体置于房中再分配分不均让他们兄弟把父母叫醒立清遗嘱后再死
现有法院判决书,后有遗嘱,没当事人什么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