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门市房赠与女儿女婿是否享部分所有权

2025-02-27 05: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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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婚前赠与的,与女婿无关;如果是婚后赠与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一、《婚姻法》

1、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2、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回答2:

这个要看等于合同的表述,如果明确等于一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婿无份额。如果不明确,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有。

回答3: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