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链接: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的办案期限
一、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批捕
1、在特殊情况下,提请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二、检察院对于提请批捕案件进行审查,批捕或不批捕决定7天
三、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办案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3个月不能办结的,可延长2个月
3、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126条仍不能侦结的,可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