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作用:
都是特务机构,都属于皇帝管理。 3个部门的共同作用是监察官员和百姓,维护皇权统治。单一作用是:
西厂限制东厂权利,东厂限制锦衣卫权利,锦衣卫限制西厂权利。
3个特务机构其实是互相牵制的。 锦衣卫是在自己独立的衙门上班,可也有时候被东厂西厂的太监所招揽过去工作。
东厂,其全名为东缉事厂,厂卫之一,东厂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只对皇帝负责。中国明朝时期的特权监察、情治机构。明成祖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由亲信宦官担任首领。东厂对官吏、士大夫甚至于一般庶民制造了大量冤案,在当时颇受士人反感。东厂是世界历史上最早设立的国家特务情报机关,其分支机构远达朝鲜半岛。 地点位于京师(今北京)东安门之北(一说东华门旁)。执行公务时,与锦衣卫相同,需持有“驾帖”以证明代天子行事,并且须由刑科给事中的“佥签”才有效。东厂初期并没有自己的牢房与镇抚司,清朝后因政治需要被刻意夸大扭曲,甚至把西厂与内行厂的劣行算在东厂与锦衣卫身上。明中叶后期锦衣卫与东西厂并列,活动加强,常合称为“厂卫”。
西厂,全称西缉事厂,是明朝厂卫之一,西厂是明朝除了锦衣卫、东厂及内行厂之中一个专有的特务机构,他们都是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受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的管辖。西厂的职务是侦查民臣的言行,并可以对疑犯进行拘留、用刑,西厂又把监狱以及法庭混为一体,而且可随意逮捕朝中大臣,可不向皇帝奏请。
锦衣卫,全称“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前身为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