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这“四个明显”是《行动计划》提出的今后三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

为达到这一总体目标,《行动计划》以精确的数字提出了系列具体指标: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表示,设定这样的目标主要是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延续“大气十条”以颗粒物浓度降低为主要目标、同时降低重污染天数的思路,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改善。

此前,“十三五”规划已确定环境空气约束性指标,提出了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生态环境部已将目标分解至各省(区、市)。在此基础上,《行动计划》提出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